上海市大数据中心2024年6月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是上海市数据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2018年4月,主要承担本市公共数据集中统一管理相关工作,行业数据、社会数据等归集和融合应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城市数字化转型相关应用场景规划和实施,大数据分析研究,市级应用平台建设、运营和推广,政务云、政务外网、大数据资源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统一规划以及部分市级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运维服务、技术支撑、数据治理等职能。
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说明
计划招聘20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说明详见《2024年度上海市大数据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名条件且符合《招聘简章》中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
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同时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报名条件。
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例如:本科毕业后就业,后来又考上全日制的研究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如果具备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具有相应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只能选其一。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敬业和协作精神;
2.具备与所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3.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岗位等)。报名网址:上海“一网通办”总门户“2024年度上海市大数据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请点击链接:https://zwdtuser.sh.gov.cn/uc/login/login.jsp?redirect_uri=https://www.rsj.sh.gov.cn/sydw_gkzp/login?type=zxzp),应聘人员可使用“随申办”APP扫码登录或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10:00至2024年6月7日16:00。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名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名条件,如对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名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大数据中心将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6月4日10:00至2024年6月1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由上海市大数据中心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6月13日10:00至6月15日16:00,应聘人员应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日期为2024年6月16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长90分钟。笔试成绩可于2024年6月22日10:00至6月3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将会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收到面试通知,未进入后续程序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由上海市大数据中心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收到面试通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邮件并提交通知要求的个人相关材料(电子版)以供审核,面试当天须递交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人员将会收到体检通知,未进入后续程序将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上海市大数据中心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如有人员考察不通过,将不予录用。上海市大数据中心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通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由上海市大数据中心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政务公开-事业单位招聘”栏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薪酬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2190819021-66080287
监督电话:021-23170225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上海市大数据中心
2024年05月31日
来源链接: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40531/t0035_1424430.html
日期:2024/6/7 8: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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