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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我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卫生人才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关于继续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4〕50号)、《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和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苏卫基层〔2024〕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 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人〔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基层单位招聘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限定为本省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地点为乡镇卫生院下设或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0日至2006年10月17日之间出生)。
5、招聘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招聘专业相一致。具体详见岗位表。
6、招聘条件中的“2024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2022届和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届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届毕业生岗位。
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并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可应聘面向2024届毕业生岗位。
7、2024年毕业的未纳入编制管理的农村订单定向培养的医学生原则上参与本县(市、区)本次招聘。
8、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的户籍不作要求。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关注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江苏省卫生人才网”(微信号:jsswsrcw),按照要求注册账号并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人员)、身份证的扫描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等内容,如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请一并上传。
报名通道开通后,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应聘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表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7日12:00;
(2)资格初审:2024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8日12:00;
(3)陈述申辩: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8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8日18:00。
2、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的“政策咨询电话和联系人”栏目获取。本次招聘不需缴纳报名费。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应聘,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如实提供相关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在聘用后查实,将予以清退。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材料的原件应自行完好保存,以供招聘单位复核。
3、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5日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三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3)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考核办法
(一)本次招聘考核形式见招聘岗位表中的“考核形式及所占比例”栏目相关内容。
(二)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笔试地点为南京市。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考核人选应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核人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由相关县级卫生健康委根据岗位需要统筹安排后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考核结束后按岗位表中说明的成绩构成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聘用
根据最终考试考核结果,由县级卫生健康委或招聘单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级卫生健康委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和按程序报设区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县级卫生健康委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部门报批,并组织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明确相关招聘政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
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服务时间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逾期未取得者,由县级卫生健康委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收回事业编制。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83620712。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委监察委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912。
九、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大学生村医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25-83620621,83236078。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0月8日


日期:2024/10/8 14: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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