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2024年11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的具体条件,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男女不限(详见附件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8年11月7日至2006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二)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辅警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人员,不得报考该民警、辅警同一部门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招聘:
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工亡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共招聘辅警20名,分别是:
1、勤务辅警岗位12人;
2、文职辅警岗位8人。
以上均为公益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和退伍军人优先,岗位明细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
2.报名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至扬州市扬子江北路226号景区公安分局303办公室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3.报名材料:
(1)《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及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不得兼报两个岗位,公安机关将同步做好资格审查;
5.未按要求参加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通过初步审查的,加入辅警招聘工作群,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微信群里予以告知。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试程序,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部分岗位还需进行体能测评及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评。报考勤务类岗位人员需进行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两项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测评达标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体能测评标准(附件3)参照《公安部综合体能考评标准》《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识、人文基础知识及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域基本社情等;
3.专业测试。报考文职岗位中信息管理和宣传讲解岗位的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评采取达标制,测评达标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采用百分制计分;
5.总成绩计算方式:
(1)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三)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由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统一安排组织,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考察程序,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先同岗位,后其他岗位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按规定执行。
在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福利待遇
正式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同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监督电话:0514-87985113。
来源链接:http://221.229.114.189/rcm/yzjob/policy/policyList/getPolicyDetails/1304080643684040704
日期:2024/11/19 8: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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